黔西南: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亮剑”

日期:07-21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亮剑公职人员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一名医生因违规在外兼职,受到诫勉谈话、扣罚绩效处理并在全院通报;一名护理人员违规参与推销,受到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处理……”日前,黔西南州中医院纪委对干部职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形成警示震慑。

今年以来,黔西南州纪委监委把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纳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防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发生。

该州纪委监委聚焦从事营利活动行为的六种违规情形,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一体贯通、协同发力,定期梳理分析信访举报、审查调查、日常监督、巡视巡察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同时与公安、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采取公安部门线索大起底、工商登记筛查等方式摸排问题,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人员互动,全面整治违规借贷获利、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问题。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和漏洞,通过查纠整改、建章立制、警示教育等一系列组合拳,推动实现源头治理、常治长效,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投资兴业环境。

在该州纪委监委的带动下,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专项行动。晴隆县纪委监委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采取由纪检监察室重点抽查、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检查、各单位自查的方式,动态更新廉政档案,详细了解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情况。普安县纪委监委定期对信访反映、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针对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同时督促案发单位加强警示教育,完善财务管理、干部监督管理等制度,堵住监管漏洞。册亨县纪委监委以“作风建设年”行动为契机,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监督管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集中清理工作,立案查处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案件2件2人。

(黔西南州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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