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7月20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安徽省宿州市政协党组原副书记侯化(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宣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侯化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宣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侯化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