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辽宁省纪委监委
日前,丹东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1.丹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吕春红破坏经营环境等问题。
2019年至2020年,吕春红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某公司在加快贷款办理进度、更换贷款担保公司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钱款35万元。吕春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吕春红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丹东鼎元村镇银行原董事长、行长毛福亮破坏经营环境等问题。
2014年,毛福亮利用职务影响,先后违规承揽在丹东鼎元村镇银行贷款的房地产企业两项工程项目,获利270万元。毛福亮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毛福亮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