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沈阳7月16日电(王斯文)截至6月底,全省法院共审理涉养老诈骗案件51件,涉95名被告人,涉案金额近11亿元,打击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在辽宁省法院召开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省法院相关负责人通报了全省法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情况。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重点打击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6项以养老为名实施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以及销售假药、销售伪劣商品等严重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审理中,全省法院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审理的安某某诈骗案,利用速裁程序,从立案到宣判仅用三天审结。坚决做到从严打击犯罪,全力追赃挽损,坚决遏制养老诈骗犯罪蔓延。
据统计,在审理案件中,有31件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案,涉案金额10.37亿余元,约占全部涉案金额的94.6%;有12件是以办理社保为名进行诈骗,涉案金额5495.98万元。共审结案件22件,判决36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重刑10人,重刑率27.77%,比2021年全省刑事案件平均重刑率高出19.24%,判处罚金548.3万。追赃挽损的现金、房产和财物总计近400万。发现2件涉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已移送有关部门。
开展整治规范是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辽宁省法院延伸审判职能,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数量大、社保诈骗犯罪案件高发、保健品宣传乱象等情况,分别向银保监、市场监管、人社、卫健、文旅等部门发送司法建议,推进社会综合治理。目前,全省法院共向10余家单位发送司法建议57件,并跟踪反馈意见,关注治理成效。
发布会上,省法院相关负责人还发布了6起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揭露养老诈骗套路,引导广大老年群众有效识骗防骗。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高压态势,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