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树市长”张新起,被控受贿1.55亿

日期:07-14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7月14日,南京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新起受贿一案。

张新起(中)受审

张新起(中)受审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

2001年至2019年,被告人张新起利用担任中共潍坊市委副书记、潍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潍坊市委书记,中共青岛市委副书记、青岛市人民政府市长,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开发、工程承接、规划审批、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2006年至2021年,张新起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5亿余元。

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张新起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新起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新起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曾被称为“种树市长”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张新起任青岛市市长期间,曾因种树绿化引发争议。

2012年2月,青岛市政府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植树增绿大行动的通告》,要求在全市开展大规模植树增绿活动。然而,许多青岛市民提出反对意见,认为此举存在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嫌疑,而且执行过程不够科学合理、出现“铲草种树”的情况,并称张新起为“种树市长”。

同年4月,青岛市相关领导在与网民的在线交流中就工作不足进行道歉,并承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整。

此外,2013年11月22日,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东黄输油管道原油泄漏发生爆炸,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亿元。

2014年1月10日,国务院对该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给予张新起行政警告处分。

中央纪委:

张新起胆大妄为,毫无纪法底线

2021年2月23日,张新起官宣被查,同年8月17日被开除党籍。

经查,张新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

大肆从事营利活动;

胆大妄为,毫无纪法底线,把公权力当成牟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责任编辑:刘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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