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就是魔,这个恶魔把你领上以后你就不知不觉跟着他走了。他把你领得越深你还跟得越紧,一直把我领到了监狱的门口,它说把监狱的刑期买好了,我走了,你去享受吧。”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警钟60秒|“财迷心窍,最终把我领到了监狱门口”》,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李生发在镜头前忏悔。
最大的特点是爱钱
2021年4月,李生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甘肃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李生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涉嫌受贿犯罪,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3297万余元。2006年至2020年,李生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陈某等18人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281万余元。
2021年11月,经甘肃省纪委常委会会议暨省监委委务会审议并报甘肃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生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1年12月16日,武威市人民检察院以李生发涉嫌受贿罪,向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落马后李生发忏悔道:“我寒门出身,本属草根。自从加入中国共产党,彻底改变了我的命运。党把我这个出身贫苦的孩子,培养成一名地厅级领导干部,不差钱、不缺房,连退休后的生活都有保障,何必要伸手拿不该拿的东西,当火山口上的守财奴?”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办案人员曾表示,李生发的三观本身就不太正。他最大的特点就是爱钱。
李生发坦言,直到40岁,他才过上不用还债的日子。前40年的贫穷和困顿,在他心里打下了深深的烙印,让他格外渴望金钱。
伪造身份开启双面人生
除了是“守财奴”,李生发还是个“双面人”。
李生发在忏悔书中写道:“我瞅准了当时兴起的房地产市场,用这些不义之财购置、买卖多套房产,让其不断增值。这些房产都用我‘李居良’的假身份证办理买卖手续,自以为天衣无缝,可以瞒天过海,怎料现在成了我违法犯罪的铁证。”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2007年,李生发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用小名“李居良”申办了一张身份证,同时给儿子也办理了另一张身份证。在两个身份证的掩护下,李生发开启了他的“双面人生”。作为“李生发”时,他表现得积极上进、廉洁自律,在民主生活会上的自我剖析深刻实在,还提醒其他党员干部要常“照镜子”“正衣冠”。而作为“李居良”时,他毫无原则底线,无视纪法、肆无忌惮。
为了躲避监督,李生发以“李居良”的名义办理了多张银行卡,作为其房产倒卖、行贿受贿的“隐身衣”。他从不在临夏、永靖、康乐等地办理银行业务,大部分赃款都是亲自带到兰州,存到不同银行网点。据查,2007年9月至2014年6月,李生发先后以“李居良”名义存款810万元。
2008年,李生发以“李居良”的名义,在兰州市购买了第一套用于增值的房产,之后他转手卖出,净赚39万元。尝到甜头后又用他和儿子的两个虚假身份证购买了多套房产。2019年,在听闻自己正被组织调查的情况下,李生发仍在兰州市购买了3套旧房等待拆迁补偿。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