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居易,字丕泰,号南崖,明代福建晋江人。明代嘉靖十三年甲午(公元1534年)乡试中式文魁,长期任户部主事,嘉靖三十五年(1556)后调任广西隆安知县。
担当尽责实干笃行
隆安县西面与太平府万承土州、都结土州交界,由于边界模糊,村庄、土地、山林纠纷多年未解决,争斗不断,常有百姓因此而死伤,加之各方势力各执一词,问题始终无法解决。姚居易到任伊始得知此事后,不辞辛劳,由向导带路,或步行或骑马,实地巡查县域边界,翻阅古籍,调查边界划分历史,走访群众,寻找人证物证,协调各方关系,游说各方做出让步,恩威并举,最后明确边界并树立界碑,和平解决了积压多年的纷争。今隆安县南圩镇望朝村多劝屯的山上有“南崖过迹”四个大字,附有当时情形详细记录的文字。
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姚居易在主持建造隆安城楼时,负责采办城楼砖石和木料的黄大发想用残次青砖和未经池水浸泡的新木料混进建筑材料中以次充好。恰巧被巡边回城的姚居易发现从码头运进来残次材料,当即下令撤走并表示会严肃查办此事。当晚,黄大发带着礼品上门求情,希望姚居易能通融放行,并表示以后会有更大的“好处”。但姚居易不为所动,坚持按律行事,言词坚决地拒绝了黄大发的请求,把他和礼品一起“扫地出门”。第二天,姚居易公开公布黄大发的罪行并按律例给予处罚。另行委派正直磊落的余宗政为城楼建设的总管,全程负责采办建筑材料和建设监工直至隆安城楼顺利竣工。官吏和地方豪绅听闻此事,皆知姚居易为政清廉、刚正不阿,再也不敢行阳奉阴违之事。姚居易任职隆安县知县七年,期间隆安官场风清气正,百姓安居乐业。
兴学重教立德树人
姚居易十分重视社会风气的整治,重视百姓的品德教育和文化水平的提高。他任隆安县知县时,得知城北的学宫建在低洼狭小的地方且早已塌陷无法使用,便亲自寻找新址,最终在城东寻找到一块“平衍宏敞,后有五峰、前有三台”之地,并拿出自己的俸禄建设了一座规模宏大,设施齐全的学宫,使得百姓有了受教育的地方。一时间,隆安兴起了一股尚学之风,百姓知礼明德、社会风清气正,彻底改变了当时“学者无所依归,风俗无所观感”的状况。
自嘉靖三十五年(1556)上任至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离任,姚居易在隆安任知县的七年间,兴建学校、修筑城楼、创建庙宇、开通道路、勘界立碑,为老百姓排忧解难。他逝世后,百姓将他的牌位安放于王阳明祠,供后世恒久赞颂。(蒙山县纪委监委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