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北京市海淀区纪委监委第八审查调查室干部在征地拆迁现场调查取证。申雨霏摄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关村街道市场监管所原副所长陆京波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北京硅谷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原主任曹振彪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6月15日,备受关注的倒卖集中办公区注册地址敛财案被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至此,查办该案的海淀区纪委监委第八审查调查室主任汪蕾和全室同志深深地松了一口气。
自2017年组建至今,第八审查调查室完成了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农村征地拆迁、政法系统的专项整治等多项重点任务和重大专案的办理,为净化海淀区政治生态做出了应有贡献。前不久,该室荣获“北京市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攻坚克难,突破倒卖集中办公区注册地址敛财案
2020年2月,第八审查调查室收到反映海淀区原工商所干部通过买卖硅谷大厦集中办公区注册地址谋取不义之财的举报信。举报信中提到的集中办公区,是由政府指定机构进行管理,为创业企业提供集中办公场所注册、工商、税务等代理服务,支持、帮助创业型小微企业发展的孵化器。
第八审查调查室对问题线索开展全面摸排、研判分析,不仅发现举报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而且发现在其背后更存在一条复杂的利益链,中关村街道市场监管所副所长陆京波、北京硅谷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曹振彪等人深度参与其中。
2017年2月,硅谷大厦五层、八层被认定为海淀区集中办公区。而实际上,当时硅谷大厦五层、八层大部分房间已被租赁办公,没有其他可以容纳正常经营的空间,不符合集中办公区企业注册的标准,但陆京波在登管事项传递单上签字核准,确认硅谷大厦集中办公区可注册企业地址数为1826个。陆京波、曹振彪等人通过授权某企业经营管理硅谷集中办公区,而将这些地址以普通注册地址方式出卖给大量商贸类企业,所得收入以现金形式给予陆京波、曹振彪。
查办该案时,硅谷大厦已完成疏解清退,原有的集中办公区不复存在,一些原始证据已经灭失,无法还原集中办公区申请、注册的原貌。同时该案涉案资金多为现金,被调查人之间还商拟了虚假购房协议用于掩盖分赃的事实,在追溯赃款走向、还原案件事实方面存在重重阻碍。“为了掌握被调查人的犯罪证据,我们多次联系参与原集中办公区审批、经营的人员了解情况,采用信息化手段分析银行账单、手机通话等,最大限度还原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情况,收集尽可能多的客观证据。”时任第八审查调查室副主任钟鸣说。
此外,该案涉案人员在前期进行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对抗审查调查,后期谈话期间避重就轻,互相推诿栽赃,企图掩盖真相,给办案人员造成了不少困扰。“面对疑点重重的供述,我们先后讯问相关人员30余次,才获取了还原客观事实的稳定供述。”第八审查调查室干部孙丹阳说,经过艰苦的谈话和取证工作,最终查明在硅谷大厦集中办公区地址买卖中,陆京波受贿500多万元,曹振彪受贿200多万元。
海淀区纪委监委针对该案查办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推动以案促改、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并联合有关单位全面梳理相关领域权力运行风险点,加强制度机制建设,铲除腐败风险隐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构筑区域发展新优势、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抽丝剥茧,一封举报信牵出一起重大职务侵占窝案
“办案是查微析疑、抽丝剥茧的过程,要始终保持严谨的态度,培养敏锐的洞察力,秉持敢于亮剑的精神,才能在千头万绪中找准案件的突破口。”汪蕾说。
2017年12月,海淀区纪委监委收到反映苏家坨镇车耳营村党支部书记樊俊华违纪违法问题的实名举报信。举报信反映,该村在2009年征地拆迁过程中,村干部存在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损公肥私等现象,但是内容笼统,并没有明确的指向,没有说出哪一块地,哪一户的补偿款存在问题。
第八审查调查室调查该案时,车耳营村全部征地拆迁补偿工作早已结束,而且地面附属物已不复存在,再加上一些征迁户外出打工,调查取证、核实款项等工作都面临极大挑战。于是,办案人员决定从征地补偿对象入手,追溯、调查、还原补偿现场的细节。
办案人员一方面对车耳营村村民进行走访调查,另一方面结合卫星图逐一绘制各村民承包地及自留地的具体位置图,还原当时的土地使用情况,逐项排查摸底,查找疑点。一块20亩左右位于边缘沟壑位置的荒坡地,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这是一块不能用于生产的荒坡地,当时获得的补偿金额竟高达400多万,我们迅速锁定这一线索展开进一步调查。”第八审查调查室副主任王文帅说。
办案人员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北京海创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国栋的妻子张某从未在该村实际租赁土地,却收到了448.96万元补偿款,转账记录还显示,张某将款项分别转给了车耳营村原村委会主任李井和130万元、樊俊华丈夫张某勇165万元。紧接着,张国栋又用提现的钱送给在项目中负责监督协调的苏家坨镇城镇管理科工作人员于永强30万元、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海淀区分中心办事员张广跃30万元,给予樊俊华、李井和60万元现金作为车耳营村“小金库”,由两人支配使用。至此,一封举报信牵出的五人利益团伙相互勾结,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违法事实全部查清。最终,樊俊华、李井和、张国栋、张广跃、于永强均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调整策略,通过及时查获赃款赃物突破“零口供”案
“对于‘一对一’实施的贿赂犯罪而言,缺少当事人的有罪供述,无疑会让定案定性难度大大增加。此时,我们必须通过及时查获赃款赃物突破‘零口供’的困境。”海淀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张磊说。
2017年,在北京市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期间,第八审查调查室承办了区图书馆党支部书记、馆长赖双平涉嫌受贿案。第八审查调查室通过前期摸排,初步掌握了赖双平在海淀区图书馆项目建设与采购过程中,收受建设单位和供货单位巨额贿赂的事实。但是,赖双平到案后,对抗心理极为强烈,即便对证据非常扎实的违纪问题也矢口否认。
“初核查询赖双平银行账户等家庭财产信息时,未发现可疑大额资金,所以我们初步判断贿赂方式应为现金交易且赃款不易查找。这也是赖双平强硬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的重要原因。”第八审查调查室副主任彭悠瑞说,鉴于赖双平顽固对抗组织审查调查,专案组制定了以先突破行贿方供述为主的调查策略。
经过艰苦的努力,办案人员找到了多名行贿人,并获得了其分别向赖双平行贿的口供。但是,即使多名行贿人都交代行贿事实的情况下,赖双平依然否认受贿事实。“各个行贿人供述的都是独立的行受贿事实,各个行受贿事实之间不相关,在赖双平本人不供述的情况下,必须找到其它确实充分的客观证据才能定案。”彭悠瑞说,没有找到赃款,当时的证据尚未达到刑事诉讼的证据标准。
为了找到赃款,专案组的同志对案件材料进行反复梳理分析,发现2016年赖双平及其子赖某均频繁与房产中介联络,据此分析赖双平当时有买房意向。随后专案组扩大调查范围,最终查出同一时期赖某岳父名下新买一套房产,首付款来源于多笔以赖某妻子亲属名义存入赖某岳父账户名下的大额现金。专案组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赖双平曾向赖某提供160万元左右现金,其分别存入亲属账户后用于购买其岳父名下房产的事实。至此,赃款终于水落石出。
最终,赖双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
“查办案件,经常会遇到诸多困难和挑战,作为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时刻牢记使命担当,不气馁、不退缩,并坚持把查办案件放到工作大局中来思考和把握,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服务大局、保障中心的综合效能。”海淀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鲍雷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曹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