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酒泉市纪委监委将整治“酒杯中的奢靡之风”作为纠治“四风”的重点内容,紧盯公务接待、重点岗位、营商环境等,督促各县市区及各部门党委(党组)严格落实《酒泉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控接待标准和范围,严格遵守公务接待不搞宴请、不上烟酒等相关规定,切实把握好政商交往中的“亲”“清”关系,杜绝借吃喝之便暗通款曲、搞联络感情,甚至利益勾兑等行为。
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谈心谈话、廉政提醒等方式,加强对驻在单位行政审批、物资采购、财物管理等岗位人员的纪律教育,督促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不断完善公务接待、商务接待、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切实做到用制度严防“酒杯中的奢靡之风”,持续提高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结合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市纪委监委下发工作提示,明确办理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线索的同时,深挖细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背后是否存在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坚决刹住“酒杯、饭局”中的不正之风,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
市纪委监委还紧盯“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下发工作提示和廉政提醒,通过明察暗访、实地走访等方式,对违规购买、消费、收送高档酒水等问题开展监督,持续纠治“节日病”。
“吃吃喝喝、推杯换盏不仅容易滋生腐败,还严重破坏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我们将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予以严肃问责。”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供稿郭军郭兰兰编辑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