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为更好普及《信访工作条例》相关知识,推动信访法制化建设,乐都区纪委监委开展为期3天的《信访工作条例》知识线上有奖答题活动。通过发布乐都纪检监察公众号上“《信访工作条例》知识竞赛”二维码,引导全区干部群众踊跃参与答题,共转发答题链接3329次,参与答题606人次,为引导群众正确理解《信访工作条例》、有序有效反映问题,在全区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贡献了纪检监察力量。今年来,乐都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扎实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从提高信访质量、规范信访秩序、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等几方面,认真解决信访举报问题,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信访处置,减存量、扼增量。针对去年乐都区信访量偏高的问题,区纪委监委多措并举强化信访举报处置工作。一是增强初信初访办理质效,通过面对面督办、电话督办等方式督促案件承办人做到快速办理、快速查结、快速反馈,将重复访、越级访的苗头消灭在首办环节。二是规范信访举报件受理、告知、实名核实工作,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格按照归口受理原则,收到的相关信访举报件及时录入系统、分析研判、分流转办、督促办理。针对实名举报做好核实告知,明确实名举报或者冒名举报。三是加强综合分析,定期研判本区检举控告情况。及时梳理提供相关举报情况,深入挖掘和剖析信访举报背后的典型性、普遍性、苗头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积极主动服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平台运用,促规范、提质效。对本委各部门、乡(镇)信访举报工作和检举举报平台应用情况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平台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实现检举控告件受理、办理、处置、反馈等信息全流程闭环,切实提高检举举报处理精细化、精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做好督导检查,确保平台高效运转,检举举报内部移送、向上报送、对下转送、横向移交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检举举报流转可查询、可追溯。上半年以来,针对各科室、各乡镇规范使用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处置子平台信息录入情况开展每周一上报,督促案件承办乡镇和科室及时签收、信息补录、办理反馈和实名告知情况,做到应录尽录。强化建章立制,治当下、立长久。制定2022年度领导接待日制度,落实“谁接访、谁负责”的原则,对接访问题全程跟踪、全程督办、负责到底,有效提高信访受理工作的有效性。同时,为及时和妥善处置重大节点期间可能发生的重大集体访、异常访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应急事件处置工作预案和信访举报应急事件处置工作责任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人,安排主要领导坐阵指挥、调度,保证人员调配到位,确保突发事件不扩大、不越级,能够圆满就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