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陆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安陆法院为部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法院后,妥善审理的首例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据了解,原告某厨具公司是涉案商标权利人,该商标被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该品牌的吸油烟机和家用燃气灶具被原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为“中国名牌产品”,该公司投入了大量的广告宣传,品牌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与美誉度。
该厨具公司在某购物平台对自有商标进行链接筛选排查时,发现一家厨具经营批发中心的店铺内有大量商品标题为涉案商标字样,于是在此店铺随机挑选了某件商品链接进行保全公证和采买。
该厨具公司认为,被告所经营的产品在包装、网站宣传上使用了本公司注册的商标,具有使消费者混淆的主观意图,客观上攀附了该厨具公司品牌形成的商誉,损害了该厨具公司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将某厨具经营批发中心经营者及某网络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某厨具经营批发中心立即停止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销售侵权产品、销毁库存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共计10万元;要求某网络公司披露相关侵权产品销售数据,并删除相关侵权链接。
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对侵权事实予以认可,调解态度十分积极,但双方就赔偿金额分歧较大。承办法官采用背靠背方式,多次耐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撤回了起诉,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至此,安陆法院受理的首例知识产权矛盾纠纷成功化解。
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审理交由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确定安陆市人民法院管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区域为应城市、云梦县、安陆市和大悟县,民事案件诉讼标的额为500万元以下,案件类型主要涉及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著作权、商标权等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