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姚某某不仅在实施工程项目、联合办学中收受他人钱物,还为了收回自己的借款,利用职务之便把项目承包给债务人......涉嫌受贿犯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近日,在黔东南州岑巩县教育系统“ 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大会上,县职业中学原校长姚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引起在场300余名教师的震动。
这一“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大会的召开,源于该县纪委监委的一份纪检监察建议书。2022年2月,针对姚某某案暴露出的问题,岑巩县纪委监委向县职业中学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
高质量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首要职责的重要手段之一。黔东南州纪委监委充分履行职责,将制发并督促落实纪检监察建议作为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的重要举措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抓手,推动实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推进一域治理”的目标。
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以案促改”作用,黔东南州纪委监委制定出台《黔东南州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指引》,明确规定以建议分类、格式规范、提出程序、送达方式、督促整改、回访监督等12类37项具体操作程序为指引,进一步提高全州纪检监察建议运用的精准性、专业性、规范性的同时,对如何深化以案促改推进清廉黔东南提出了一系列规范举措和创新办法。
聚焦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工作指引,黔东南州纪委监委针对日常监督检查、案件审查调查、专项督查、信访举报、巡察反馈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深挖症结、找准漏洞,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做到既点“病穴”指出问题,又开“药方”对症下药,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落地见效。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州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8份,在民生、环保、金融、国企等重要领域推动健全了一批制度规定,有效提升了腐败治理效能。
“纪检监察建议书既是问题的‘预警灯’,也是工作的‘催办单’。”黔东南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监督对象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形式开设“问题清单”,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进而提升监督质效。
“建议你局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管和教育,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扎实有效做好违法土地交易处置工作,对在整治工作中作风不实、失职失责的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不久前,镇远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在开展监督检查中发现,县自然资源局在土地交易、土地使用证审批、干部教育和监管等工作中存在行政审核审批工作流于形式、内部管理制度不到位等问题,该纪检监察组随即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县自然资源局认真开展查纠整改,强化措施落实。
为避免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该州纪委监委在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指引中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通过听取汇报、核查资料、抽查案卷、查看现场、个别访谈等方式,对相关党组织(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监督,并建立健全“一份建议书、一套整改方案、一抓到底”的闭环管理机制,坚决防止“纸上整改”。
(黔东南州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