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姜灵春决定逮捕

日期:07-05
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贵州省检察机关

正义网北京7月5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贵州省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姜灵春(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姜灵春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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