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策划房产骗局诈骗七旬老人145万获刑

日期:07-04
诈骗获刑检察院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正义网淄博7月4日电(记者郭树合通讯员张娟)为了买名车手表,男子编造帮助朋友代卖房屋骗局,诈骗七旬老人百万元。2022年6月16日,经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责令被告人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被害人李某损失145万。

“不是你的房子,怎么和你签合同?”

2020年4月初,李大爷退休后想换个适合养老的房子,李大爷的女婿得知其有换房需求,便委托侄子王某帮忙打探合适房源。

2020年4月16日,王某推荐了市中心黄金位置的一套房子。“精装修、环境好、送家电、拎包入住、价格低于市场价”……王某的介绍让李大爷动了心。但令李大爷没想到的是,这一切却是一场精心策划的房产骗局。

2020年4月20日,王某带着购房合同来到李大爷家,在王某的劝说和诱惑下,李大爷决定购入该房。

但当李大爷看到购房合同甲方是王某时,质疑道:“不是你的房子,怎么和你签合同,房主呢?”王某解释:“我朋友不方便出面,委托我代办此事,委托书忘记带了,以后给你看。”见状,李大爷要求查看房屋的产权资料,王某没有提供,并称这套房是借钱抵押的,原房主把房子抵押给王某的朋友。“因为是新房未满两年,为少缴税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等满两年后再办理。”就这样,在王某的保证下,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李大爷支付了50万元的首付款,并约定2022年5月办理过户手续,届时支付剩余100万房款。

房子过户遥遥无期

2020年4月28日,李大爷老两口搬进了新房。搬家时,王某告诫李大爷老两口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要说是自己买的房子,不要在墙上砸钉子,并告诫李大爷这样做是为了安全考虑。

2020年12月9日上午,王某以其朋友急需用钱为由向李大爷索要剩余100万房款,并以原房主不在本地无法办理过户手续为由,答应李大爷交完剩余房款即可提前办理过户手续,并给出房款优惠两万元的条件。在王某的许诺、利诱下,李大爷答应了王某的要求,将自己的房子卖掉,找儿女借钱,东拼西凑,凑够了95万转给了王某。

房子是亲眼看的,合同是现场签的,李大爷还没有拿到房本就住进了这个房子里。可是住了一段时间后,李大爷才知道,这个房子他并没有真正买下来。

王某拿走剩余房款后,电话不接、微信不回。2021年3月25日,李大爷终于联系上王某,王某借口称其朋友送孩子去日本留学,一时办不了过户。直到2021年10月28日,在李大爷再三追问下,王某出具了朋友和原房主的借款抵押房产的证据借条照片,正是这个借条揭开了王某买卖房屋的骗局。

上网追逃锒铛入狱

2021年10月31日,在当地居委会协调下,物业管理部门将借条中原房主的信息与房子所有人登记的信息进行比对,发现信息不一致,证实该借条是伪造。万般无奈,李大爷到公安机关报警。

2021年12月16日,公安机关以王某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在对王某进行上网追逃后,在市中心一家酒吧内将王某抓获。

临淄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王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承办人在审查案件事实时,发现王某在诈骗李大爷之前,曾编造各种理由借口,诈骗其爷爷奶奶、妈妈等亲人的钱,数额高达七、八百万。王某供述,其编造帮助朋友代卖房屋的事由,骗取李大爷145万,房屋实际是其租赁的,与中介签署了为期两年的租赁合同,骗取的房款都用于购买跑车、名牌手表等。检察院审查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涉嫌诈骗罪,遂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对王某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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