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舟山市监委对浙江省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傅安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傅安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以权谋私。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并转移、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与管理和服务对象发生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且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情节严重;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
傅安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傅安民开除党籍处分;由浙江省监委驻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察专员办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舟山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傅安民简历:
傅安民,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浙江省镇海港中转粮库有限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浙江省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黑龙江绿色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贸易部总经理,浙江省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浙江省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兼浙江新市油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舟山市监委)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