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2年度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
吉省直公字〔2022〕2号
各缴存单位:
根据吉林省统计局发布的吉林省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信息显示,长春市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7,134元。现将省直住房公积金2022年度缴存基数上限进行调整,调整后为24,284元。
请各缴存单位按照要求,做好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
特此通知。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2022年6月29日
来源丨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