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蚌埠市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在重拳出击,打伞破网的同时,注重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建设书这一有力武器,督促案发单位举一反三,追根溯源,查找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建章立制,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助推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
规范工作流程,健全制度机制。市纪委监委制定印发《蚌埠市纪委监委机关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明确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的工作原则、适用情形,规范制发主体、内容和审批程序,明确送达、监督落实、整改回复、责任追究、结果运用等具体流程,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将纪检监察建议书运用和执行情况纳入扫黑除恶年度考核内容,压紧压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精准发力。针对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关系网”以及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案件,深刻分析案发原因和教训,直击根源症状,深入了解被建议单位实际,找准廉政风险点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向有关党组织或单位提出具有针对性的纪检监察建议,开列问题清单,明确整改内容、要求和时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共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67份,其中纪检建议书23份,监察建议书44份,涉及社会治安方面13份、乡村治理方面12份、资源环保方面15份、教育卫生3份、金融放贷3份,其他方面21份。
突出跟踪督办,确保落实到位。坚持“谁制发、谁负责”的原则,对纪检监察建议书办理情况加强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通过电话提醒、督促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建设书的执行情况、时限要求等内容进行全程监督、限时办结,及时反馈,避免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切实增强建议的实效性,维护建议的权威性。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向案发单位发送的67份建议书所提出的问题建议已全部整改到位,实现“两书”反馈整改率100%,推动相关案发单位新建及完善制度25个。
“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只是起点,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才是关键。”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聚焦主责主业,针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发现的问题,探索实践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有效路径,在严查快处违纪违法问题的同时,做实做细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及时向有关单位下发有针对性的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责任单位深挖问题根源,堵塞监管漏洞,做到标本兼治,切实补齐“小缺口”,解决“大问题”。(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