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工作 郑州等6个省辖市先行先试

日期:06-28
先行先试郑州市安阳市河南省

来源:河南政府网

6月28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为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作用,健全灾害救助体系,提高受灾地区和群众抵御灾害能力,河南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工作。

巨灾保险是针对因发生地震、飓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而导致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保险。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南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将在郑州、安阳、新乡、鹤壁、周口、信阳等6个省辖市开展,以省辖市为单位进行统保。根据历史和灾害发生概率,因地制宜确定保险保障内容,与承保机构协商确定保险费率和保险方案。其他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结合实际自主决定开展试点工作。

本次试点工作在保险模式上分为两种,试点省辖市结合实际可选择其一或同时选择。

第一种是实赔型模式。保障对象一是行政区域内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以及临时来出差、旅游、务工的流动人口;二是行政区域内所有居民住房(以登记为准)及其室内附属设施,不包括室内装潢、室内财产及附属建筑物。人身死亡(失踪)保险保费为0.18元/人/年,每人赔偿限额为10万元,每次事故每个县(市、区)赔偿限额为1000万元,每个省辖市年累计赔偿限额为1亿元。住房倒损保险保费为郑州8.82元/户、安阳7.22元/户、新乡14.12元/户、鹤壁11.55元/户、周口7.22元/户、信阳7.22元/户。钢筋混凝土结构的C级危房每平方米赔偿限额为300元,D级危房每平方米赔偿限额为600元;砖木结构的C级危房每平方米赔偿限额为200元,D级危房每平方米赔偿限额为500元;其他结构的C级危房每平方米赔偿限额为100元,D级危房每平方米赔偿限额为400元。每次事故每间房屋赔偿限额为6000元,每户赔偿限额为5万元,每个省辖市年累计赔偿限额为1亿元。

第二种是指数型模式。保障范围是在行政区域内,强降雨致灾以后因开展应急响应、灾难救助、灾后公共设施修复和重建、灾后社会救济等所发生的费用。当行政区域内任一国家级自动气象站测得连续3日累计降雨量达到150毫米(含)以上时,即认为发生保险事故。各试点省辖市按照每个县(市、区)不低于1000万元保额进行投保,按照河南省行政区划确定县(市、区)数量,累计赔偿限额按照保额确定。

据了解,河南巨灾保险保费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具体比例由试点省辖市自行确定。省财政根据市、县级财政资金的到位情况,按照30%的比例予以补贴。相关商业保险机构组成共保体承保,共保体单位包括:中国人保财险、中国人寿财险、太平洋财险、平安财险、中华联合财险、大地财险和中原农业保险公司。其中,中国人保财险河南省分公司作为共保体首席承保人,牵头负责巨灾保险承保理赔等具体工作。如发生巨灾事故且达到触发条件,由受灾县(市、区)提出理赔申请,经共保体首席承保人确认后,启动理赔程序。共保体首席承保人根据受灾情况,牵头组织共保体单位,会同当地应急、城乡住房建设、气象、财政等相关部门开展查勘定损工作。

根据要求,各试点省辖市政府要加强统筹,与保险机构签订保险合同,负责本市巨灾保险的组织实施和理赔管理等工作,确保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投保工作。要与保险机构加强协商,同步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协作机制,制定理赔应急响应方案。(文/梁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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