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6月27日电(记者郑钰)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27日举办的“内蒙古自治区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作为全国第五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八省区之一,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从2025年起普通高考将实行“3+1+2”模式。
据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自治区将实行“3+1+2”模式。在这一模式下,考生文化课总成绩满分为750分。其中,“3”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不再分文理科,试卷为全国统一命题,每门满分为150分。“1”和“2”为学业水平考试中的选择性科目,试卷由自治区统一命题。“1”是考生在物理或者历史科目中选择其中1门作为首选科目,每门满分为100分,以卷面原始分计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2”是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每门满分为100分,按等级转换分数计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3+1+2”模式下共有12种组合方式可供学生自主选择。
在招生录取方面,从2025年开始,普通高校考试招生采取“两依据、一参考”模式,即依据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3门选考科目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在高校招生录取环节,改革后将按照考生选考物理组合、历史组合两个类别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同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模式,一般安排在普通高考之前进行,报考高职院校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以继续参加普通高考。通过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和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毕业证书效力完全相同,没有任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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