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总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紧急情况下果断停工停学停业停运

日期:06-26
防汛强降雨

我国北方地区即将进入主汛期,降雨过程逐渐增多,防汛救灾工作进入关键时期。6月26日,国家防办、应急管理部组织防汛专题视频会商调度,研究部署重点地区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

为应对6月26日至28日的降雨过程,国家防总于6月26日10时针对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等省市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国家防总办公室6月25日向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指发出《关于做好近期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本轮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落细落实强降雨防范措施。

本次强降雨范围广、强度大,极易引发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及城市内涝。国家防办、应急管理部要求,要树牢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严格落实防汛包保责任制,夯实基层防御责任,相关区域防汛责任人特别是包乡包村干部要提前下沉一线,督促指导责任区、联系点做好人员转移避险、重点部位巡查、抢险救援救灾等工作。

要切实加强强降雨期间山丘区人员转移避险工作,牢牢把握“转移谁、谁组织、何时转、转到哪、如何管理”五个关键环节,全力避免人员伤亡。要强化“人防+技防+物防”的措施,制定简洁明了、行之有效的人员转移避险预案,加强风险监测和灾害预判,加大巡查力度,有针对性前置抢险救援力量,推进“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严防山洪地质灾害。

针对北方一些城镇排涝标准不高的实际,细化城市防洪排涝预案,落实低洼易涝地区、地下商场以及地铁、机场、下沉式立交桥等的防洪排涝措施,紧急情况下果断采取停工、停学、停业、停运等措施,全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不断压实中小型水库和塘坝的防汛责任,督促巡查责任人履职尽责,及时发现险情,及早组织险情抢护和人员转移。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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