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发布”微信公众号26日援引徐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消息,为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统一的疫情防控政策,坚决防止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全面畅通人流物流,切实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努力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2。对入境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应进行集中隔离;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徐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酒店、单位等)报备,积极配合做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低风险地区来(返)徐人员自由流动,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对于有疫情地区,高校内如没有疫情、学校实施7天以上封闭管理结束后,学生可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离校返徐,不再进行集中隔离,到家后实施7天健康监测。对于无疫情地区,高校学生可正常离校返徐,返徐途中学生要做好个人防护,到家后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4。各类开放式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恢复正常运行。大型聚集性活动应落实好风险评估、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5。恢复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做好非中高风险地区的游客组织、接待、游览等工作。
6。广大市民要增强防范意识,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咽痛、干咳、发热、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各类重点人群要按照应检尽检要求,积极主动做好核酸检测。
7。接种疫苗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防控疫情的有效手段。广大市民尤其是符合接种条件的老年人,应尽快完成全程接种,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8。广大市民和来(返)徐人员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即日起施行,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及时受理广大群众投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