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将评选出10名诚信之星

日期:06-25

本报6月24日讯(记者张熙宇)为全面推进海口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树立“信用海口”品牌,海口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实施《2022年海口市“诚信之星”评选方案》,明确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10名“诚信之星”,旨在系统发掘诚信先进个人典型事迹,树立诚信标杆,传播海口人诚信品质,为海口市创建全国示范城市提供有力的道德支撑。

《方案》明确参选范围为具有海口市户籍的居民;在海口市居住或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评选条件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诚信”事迹特别突出,或在乡村振兴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诚信风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未出现过违纪违法事件,个人无严重失信记录,金椰分在1000分以上;在金融机构无不良信贷记录;原则上已评选为“感动海南”人物的不再推荐重复评选。有违纪违法记录的或者在信用方面有严重不良记录的,将“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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