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安在线
6月24日上午,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人员名单
(2022年6月24日
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
龚朝昊的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2年6月24日
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路文强为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磊为亳州市司法局局长;
钱飞龙为亳州市统计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路文强的亳州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吴海波的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孙光华的亳州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人员名单
(2022年6月24日
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
段红斌的亳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2年6月24日
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赵长坤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赵亮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二、免去:
王时银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庄灵春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赵亮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何宏民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2年6月24日
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王时银为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二、免去:
李磊的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婷婷的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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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亳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