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行业新冠疫情防控指引

日期:06-21
疫情新冠肺炎

来源: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指引由市商务局制定并解释,由市疾控归口并发布)

为有效防范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科学、精准、从严做好摄影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保护消费者与从业人员健康安全,满足市民生活服务需求,制定本指引。本指引适用于本市摄影行业企业及其门店。

1.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预案。摄影企业要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及商务、疾控等部门发布的有关防控指引,完善本单位和员工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加强培训演练。门店设置防疫督导员,宣传防疫指引要求,做好内部培训,督促检查员工落实情况,对相关部门提出的问题督促检查整改,提示顾客遵守防疫规定。

2.建立员工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做好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准确掌握其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应主动报告单位并及时就医,不可带病上岗。及时排查来自有本土确诊病例地区,或者与目前国内、本市已报告病例行程有时空重合的员工及共同居住者,一旦发现,应迅速果断按相关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3.员工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员工原则上应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或加强免疫接种,做到“应接尽接”。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状态“未见异常”、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的员工方可上岗(根据全市核酸检测频次要求动态调整)。上岗期间须规范佩戴口罩,直接接触顾客的服务人员应佩戴N95或KN95口罩。服务前后要对手部充分消毒。

4.严格查验进店顾客健康状况。门店入口处应设置专人负责查验,确保每名进店顾客测温、扫码、规范佩戴口罩、查验核酸。规范佩戴口罩、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状态“未见异常”、持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人员方可进入(根据全市进入公共场所核酸检测频次要求动态调整)。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顾客,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他人代查健康码、出示符合要求的核酸阴性证明等替代措施。

5.严格控制人流密度。店内外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提示顾客与他人保持社交距离,防止人员聚集。

6.加强公共环境、用品清洁消杀。门店应提供免洗手消毒剂。门把手、门帘等顾客接触较多部位,至少每2小时消毒一次。顾客用品如服装、饰品、道具等应一客一消毒,一次性用品要保证充足。按规定开展环境核酸检测。

7.保持营业场所通风。优先开窗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运行与管理应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防控指引》要求执行。

8.加强非工作时间员工管理。企业应掌握员工住宿信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员工提供集中居住,不得居住违规群租房。建立健全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明确防疫工作培训、检查、奖惩等措施及要求。保持居室清洁,定期环境消杀。配备宿舍管理员,将防疫措施落实到岗、责任到人。提倡员工“点对点”上下班,尽量减少不必要社交活动,自觉做到不聚会、不串门、不扎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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