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两报备一监督”护航乡村振兴政策项目资金落地见效

日期:06-17
乡村振兴桂林市

为切实排除隐藏在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廉政风险隐患,桂林市临桂区纪委监委采取业主单位监管和纪委专项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模式,全面推行“两报备一监督”制度,紧盯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督促责任单位对程序、财务等事项及时“晾晒”,达到“事前报备重监管、事中监督促落实、事后报备强震慑”的效果。同时,要求乡村振兴主责部门对项目、资金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自“两报备一监督”工作制度实施以来,共报备乡村振兴项目60个,各乡(镇)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检查58次,涉及资金4336万元。

“两报备一监督”桂林市纪委监委推出的一项乡村振兴政策资金项目监督制度,即督促乡村振兴责任部门梳理本单位本系统重点项目资金,在项目实施前,将资金分配和项目计划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备;项目完成后,将项目验收情况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纪检监察机关每月跟踪重点项目推进、资金使用情况,实现动态更新、实时监管,紧盯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在账上“躺平”“趴窝”的形式主义问题和截留挪用、虚报套取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随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深入,桂林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首责,严格执行乡村振兴政策资金项目“两报备一监督”制度,紧盯目标任务、政策项目资金、关键节点,深入田间地头和项目现场开展一线督查,助推乡村振兴政策项目资金落地见效。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牢固树立监督工作“一盘棋”思路,将“两报备一监督”机制纳入乡村振兴工作整体布局,印发《关于报备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督促22个乡村振兴职能部门对资金项目分年度、分类别、分地区进行梳理,一季度一报备,确保“两报备一监督”工作扎实推进。

“我们聚焦2911个乡村振兴重点项目的资金使用、建设进度等内容,对照项目清单,逐一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堵点、难点问题,督促整改,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6月15日,全市共报备乡村振兴项目2911个,涉及资金15.13亿元,完成项目2768个,完工率达95.1%。(桂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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