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财经6月17日电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近日,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房山长阳分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被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万元。主要违法事实为:当事人冷链从业人员未做核酸检测;进口食品与国产食品混放,冷链从业人员共同居住人没有进行每日核酸检测,冷链从业人员台账不全,返京人员未进行登记。(完)
图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中新财经6月17日电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近日,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房山长阳分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被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万元。主要违法事实为:当事人冷链从业人员未做核酸检测;进口食品与国产食品混放,冷链从业人员共同居住人没有进行每日核酸检测,冷链从业人员台账不全,返京人员未进行登记。(完)
图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