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6月17日电(刘彬)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幌子,许诺给付高额回报,5年多疯狂吸储132亿,始作俑者曹某铭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6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这起“曹某铭集资诈骗案”。
2012年底以来,被告人曹某铭设立江苏爱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系列公司(以下简称“爱晚系”公司)。该系列公司未经批准,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进行艺术品投资等“老龄产业”为幌子,由组建的负责集资的团队向有养老服务需求的不特定社会公众特别是老年人进行虚假宣传,夸大经营规模、投资价值,并许诺给付年化收益率为8%—36%的高额回报。
为了诱骗老年人参与投资,集资团队成员采用了诸多“套路”,比如免费发放鸡蛋、米、油等生活用品;吸引养老群体参加公司活动,夸大宣传养老产业前景、规模;使用极少数集资款设立根本不具备养老条件的养老社区、打造居家服务项目等,组织老年人参观、试住;邀请影视明星广告代言等等。骗取宣传对象的信任后,“爱晚系”公司通过与其签订“居家服务合同”“艺术品交易合同”等方式收取集资款。
截至2018年4月,“爱晚系”公司累计向11万余人吸收资金人民币132.07亿余元。2018年5月,曹某铭因担心资金链断裂,大量转移、隐匿资产,销毁、掩藏证据后逃往国外。案发时,给集资参与人造成本金损失46.98亿余元。
2018年5月14日,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对“爱晚系”公司非法集资案立案侦查。同年6月3日,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对曹某铭作出批准逮捕决定,6月12日,国际刑警组织对曹某铭及其前妻徐某玲发出红色通报;9月15日,曹某铭、徐某玲被抓获归案。
2019年11月26日,经南京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曹某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曹某铭上诉。2020年6月1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办案过程中,为最大限度追赃挽损,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对洗钱犯罪线索开展同步审查,发现徐某玲使用个人账户帮助曹某铭将赃款1990万元转至境外,金某海使用公司账户接收“爱晚系”公司赃款3400万元,并以转账、取现方式帮助曹某铭控制该款,获利25万元。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以涉嫌洗钱罪对徐某玲、金某海2人提起公诉,2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至提起公诉时,依法追缴涉案财物折合人民币7.2亿余元。目前,资产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