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垫江:上门听证打开“心结” 多元化解消除“民忧”

日期:06-15
检察院检察官重庆市法院

一场开在客厅里的听证会

5月18日,检察官在当事人谭某家的客厅里举行检察听证会

5月18日,检察官在当事人谭某家的客厅里举行检察听证会

不久前,一场检察听证会在重庆市垫江县谭某家的客厅举行。“为了我的事情你们四处奔波,我愿意息诉罢访。”听证会上,谭某站起身来,向在场的垫江县检察院检察官深深地鞠了一躬。

为什么听证会开到了谭某家的客厅里?这还得从一起合同纠纷案说起。

房屋尾款成了“心病”

“我明明付了尾款,为何还要判我再交钱?”一提起这事,谭某就心烦不已。

2013年7月,谭某从朱某处购买了一套房屋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却因尾款的支付问题产生纠纷。

2019年7月,朱某向垫江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谭某支付剩余尾款及违约金。谭某则称,自己已经以现金方式向朱某支付了尾款,只是未将欠条收回。同年9月,法院判决谭某向朱某支付房屋尾款。

此后,谭某提起上诉、申请再审,但法院均维持了原一审判决。在之后三年多的时间里,谭某先后向包括重庆市检察院在内的多家单位信访申诉。今年4月,重庆市检察院将该案交由垫江县检察院办理。

“化解该案纠纷,检察机关要秉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立场,切实维护司法的公平公正。”垫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世兰强调。随即,该院成立由检察长包案办理的办案组,组织开展专题研究会,查阅原审卷宗,走访当事人、办案人员及谭某所在社区和邻居,逐一核查案件事实。

经查,原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并无不当。在走访中,检察官还发现谭某身患听力残疾和癌症,且行动不便,常年独自一人靠微薄的退休金维持生活。如何帮谭某打开“心结”?检察官们一直在思考……

为推动矛盾化解,办案组结合“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并根据谭某的实际情况,决定上门开一场听证会。

上门听证打开“心结”

“听得见我说话吗?”

“不怎么清楚。”

“我再大声一点。”

今年5月18日,一场简易的听证会在谭某家客厅举行。听证会由许世兰主持,还邀请了重庆市人大代表、律师及当地退休检察官共同参与。

在听证会前,考虑到谭某听力残疾,检察官特地为她戴上了助听器,并调好合适的音量。在确认沟通没有障碍后,听证会才正式开始。

“尾款我明明交了,为何还要判我再支付?”听证会一开始,谭某就说出了心里的疑惑。

“在民事诉讼中,是秉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你主张你已还款,但无证据证明。而朱某出示了欠条,法院判决你支付尾款,从法律层面上来讲,并无不当。”就谭某的申诉理由,检察官一一作出回应。

……

“谭大姐,我们非常理解您的心情,但希望您能尽快放下这件事,不要让自己一辈子都陷在这个阴影里。”听证员经讨论后一致认为,法院判决并无不当,谭某的申诉理由不成立,并站在第三方角度为谭某解开心中的疑虑。

“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专程上门为我讲法律,你们的耐心、细心让我很感动。”经过大家共同释法说理,谭某逐渐解开了“法结”、打开了“心结”,并现场签署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依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把听证会‘搬’到当事人的居住地,用鲜活的案例以案释法,既有利于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又有利于促进人民群众法治观念的养成。”承办检察官石磊说。

多元化解消除“民忧”

案件虽然办完了,但工作并未就此止步。如何让谭某的生活有所保障?办案组一直记挂着这事。检察办案不仅要为信访人释法说理,还要更多地关注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对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可以通过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推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与司法救助深度融合,实现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

考虑到谭某的实际困难,垫江县检察院以专项活动为契机,决定为谭某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协调有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不仅如此,石磊还主动联系医疗机构和社保局,为谭某办理特病证,帮助其提高医疗费报销额度,缓解其生活压力。

“给大家添麻烦了,我万分感激,祝福检察官全家幸福。”5月20日,石磊收到了这样一条“有爱”的手机短信,表达感谢的正是谭某。如今,她的烦心事得到了解决,石磊和同事们心里的石头也总算落地了。

据悉,垫江县检察院联合该县妇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关于加强困难妇女司法救助的实施办法》,依法保障和维护妇女权益,深化多元救助。对当事人存在年老体弱、身患疾病、残疾、行动不便等情形的案件开展上门听证,正是该院落实该实施办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项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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