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拉萨6月13日电(记者格桑边觉)记者从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今年前5个月西藏留抵退税47.42亿元,其中4月至5月留抵退税33.99亿元,助力市场主体纾困。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尹摇山说,今年1月至5月,西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11亿元,按自然口径较去年同期减少16.66亿元,下降19.2%。扣除留抵退税政策影响后,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据了解,今年4月起,西藏根据全国统一规定,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包含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近日,西藏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后,留抵退税范围进一步扩大,新增批发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餐饮业等7个行业。
西藏发布的实施细则称,将加快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在缴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确保6月30日之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本文来自于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