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湖南省检察院与该省知识产权局签署《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下称《协议》),进一步优化协作配合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力度。
此次签署的《协议》,明确了双方日常联络机构和会商机制,针对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普遍性、趋势性问题,以会议纪要、会签文件、共同出台指导意见等形式确认共识并抓好推进落实。
在业务协作方面,《协议》明确充分利用双方已建立的专家咨询库和技术调查官人才库,共同推进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过程中专业技术事实认定质效。对相关案件中涉及的立案追诉标准、证据固定和保全、商标使用认定、相同商标认定、同一种商品认定等问题,双方及时予以协助支持。加强业务指导,共同挂牌督办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或涉及到重点领域重要行业的案件。
在行刑衔接方面,《协议》明确由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推动各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共享执法信息。湖南省检察院推动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受理和审查并及时反馈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的监督申请案件。各级检察机关对于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应予以行政处罚的案件,应当移送同级负责行政执法的部门。
在信息共享、交流培训方面,《协议》明确双方共享全省知识产权统计数据资源和行政司法案件数据资源,针对特定工作需要,适时沟通共享相关工作信息,并合作开展交流培训等活动。
在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合作方面,《协议》明确双方共同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培训、联合调研走访等服务企业创新发展活动,帮助指导涉案企业开展合规建设,提高该省企业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