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经水利、气象、水文、应急等各部门会商研究决定,内蒙古已于6月7日起正式进入2022年汛期。
据了解,进入汛期后,内蒙古自治区各地防办将加强会商调度,及时组织水利、气象、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滚动分析研判汛情灾情,督促重点地区和有关部门落实责任措施。统筹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抢险队伍和社会抢险救援力量,加强与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协调对接,强化实战演练和联动,做好重点区域预置布防。
从6月7日起,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实时监测雨情、水情、旱情等信息,及时掌握和传递防汛抗旱工作动态,快速有效应对洪涝灾情、险情,坚决杜绝迟报瞒报。
(总台记者呼和牧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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