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宁波6月9日电(记者蓝恒通讯员马俊管丽姚佳怡)近日,由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涉嫌诈骗案近日宣判,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据悉,八十多岁的姚大爷丧偶多年,偶然看到一则征婚广告,对方的各种条件均符合姚大爷的要求,便主动拨打对方电话联系。电话中,贾阿姨的谈吐也令姚大爷觉得非常舒服,二人随即便约定了见面时间。见面时,“保养得宜”的贾阿姨看上去只有五六十岁,还很“贴心”地带来一只进口保温杯作为小礼物。虽然礼物价值不高,但阿姨的温柔大方,令姚大爷心里“暖暖的”,也对贾阿姨好感倍增。短短十天时间,姚大爷便已经和贾阿姨“约会”三次。
第四次见面,贾阿姨提出要去姚大爷家看看。刚一进门,她就提出要1000元“见面钿”,姚大爷看两人也十分聊得来,结婚也是迟早的事情,便大方答应了。接着贾阿姨又提出要结婚礼金,二人你来我往,最终约定了1.4万元的结婚礼金。又过了两天,贾阿姨约姚大爷去她家,姚大爷诚意满满,带了1万多元的现金。午饭后,贾阿姨的外孙女便催着姚大爷离开。
当晚贾阿姨就在电话里说自己有些不舒服。第二天,贾阿姨“通知”姚大爷自己要去上海看病,可能不大好,也不愿意姚大爷陪同。隔天她便告诉姚大爷,自己得了癌症,为了不拖累他,两人还是别联系了,此后就拒绝了姚大爷的一切联系。思前想后的姚大爷觉得事情过分巧合,怎么刚给完礼金就得癌症了呢?最终他决定去派出所报案。
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贾阿姨实际年龄为52岁的李某,无业。李某利用同样的手段实施诈骗,受害老人涉及7人。平均被骗金额都在1万元左右。李某先是捏造条件良好的人设吸引大爷,见面又以百元左右的小礼物塑造自己“不贪财”的大方形象,数次约会后便提出数额较大的礼金、首饰等要求,一旦得手就称病逃走。
最终,海曙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李某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