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社厅:将推动生育津贴全覆盖,降低生育三孩对职工的负面影响

日期:06-06
生育福建省

对于福建省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落实三孩政策配套支持措施的建议》,福建省人社厅日前答复称,将继续配合省卫健委做好政策宣传,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修订完善《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推动生育津贴全覆盖,降低生育三孩对职工工作和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促进三孩生育政策真正的落实落地。

福建省人社厅表示,2021年以来,该厅结合业务实际,积极配合省卫健委修订《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完善福建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意见,推动育儿假从鼓励性质到刚性约束,推动企业与职工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婴幼儿照护的弹性工作方式,进而促进三孩生育政策的落实。2022年3月30日,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以及“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支持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

公开新闻报道显示,2022年福建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省总工会副主席柳公立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关于落实三孩政策配套支持措施的的建议》。

通过调研走访,工会界别委员发现职工群众特别是一线职工的生育意愿不高,大多数职工认为生育三孩将对工作、生活带来“负担”,职工普遍希望得到“完善婴幼儿托育服务、推动教育公平、降低教育成本、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支持。

报道称,针对当前各地婴幼儿托育场所无法满足职工需求的现状,柳公立建议,现有公立和私立幼儿园探索开办面向2-3岁婴幼儿的普惠性“小小班”,各级政府发挥国有资产优势,免费或优惠为托育机构提供场地支持。对新建、扩建、改建的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议政府按备案核定托位数给予专项补助;对参与开办托育机构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则建议政府给予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支持。

柳公立还建议,在《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时将育儿假列为“必须”条款,以破解当前政策中,育儿假作为鼓励性条款在企业难以“落地”的困境。

责任编辑:刘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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