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一起袭警案一审宣判

日期:06-06
陕西省汉中市袭警

正义网汉中6月6日电(记者倪建军通讯员吴云)经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5月16日,汉台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袭警案作出一审宣判,依法以袭警罪,对逃避酒驾检查、强行冲卡袭警、造成执法人员受伤的被告人黄某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21年11月24日凌晨,被告人黄某饮酒后驾驶轿车,沿兴汉路由西向东行驶,行至兴汉路紫晶时尚酒店附近发现前方交警设卡检查。黄某为逃避酒驾检查,加速驾车撞开锥形桶。正在执勤的一名辅警持警棍示意其停车,黄某仍加速冲卡,致该辅警右臂受伤,后黄某驾车逃离现场。经鉴定,该辅警右上肢(右腕部)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被告人黄某驾车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构成袭警罪,根据被告人黄某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提出定罪量刑意见。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采纳支持检察意见,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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