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工信部换电模式综合应用
全国8个城市试点之一
武汉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
《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
实施方案(2022—2023年)》
提出到2023年底
全市累计推广换电新能源汽车18000辆
建成换电站100座
并就换电车辆年度推广项目进行奖励
满足条件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相比充电模式,速度快是换电模式最大的优势,换电模式被视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探索的“前路”之一。在新赛道抢先布局,武汉市提出,重点围绕武汉经开区、东湖高新区等产业主导区和火车站、汽车站、机场、港口等交通枢纽,完善换电站网络布局。力争到2022年底,累计建成换电站50座;到2023年底,累计建成换电站100座。今年武汉将新建4万个充电桩。
武汉将拿出“真金白银”推广换电模式,如对2023年12月31日前投放推荐目录内车型的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等重点应用领域示范应用项目给予奖励。其中,对一个自然年度内投放换电新能源汽车不低于100辆并实际以换电模式运营的巡游出租车、网约车项目,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超过100辆的部分按照2万元/辆给予奖励。
对采购换电新能源汽车并运营的出租车公司按照10∶1奖励新增换电出租车营运指标,全市按照500辆的新增总量予以控制。
对2023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入运营,且接入市级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级监管平台)的换电站,按照换电站设备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投资奖励。
武汉将聚焦出租车、网约车、私家车、商用车等领域,力争到2022年底,累计推广各类换电新能源汽车7000辆;到2023年底,累计推广各类换电新能源汽车18000辆。鼓励出租车、网约车新增和更新车辆全部使用换电新能源汽车,其中,天然气出租车提前替换为换电新能源汽车。
责任编辑:刘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