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洪山:同步监督让涉企社矫对象“出得去、管得住”

日期:06-02

正义网武汉6月2日电(记者周晶晶通讯员李雪杜业婧)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邀请三名听证员,就是否同意社区矫正对象廖某申请126天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召开公开听证。

年满70岁的廖某是多家知名水泥公司和新型墙体材料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18年,他在开展业务时,因犯非法采矿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目前正在洪山区司法局珞南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因工作需要,廖某向珞南司法所申请于2022年5月20日至9月22日(126天)赴湖北省鄂州、黄石、大冶地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在每日工作结束后返回武汉家中休息,承诺保证完成珞南司法所组织的学习、会议和活动。

4月18日,珞南司法所向洪山区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室提交了同步监督申请。受理申请后,检察官通过查阅廖某的刑事判决书和刑事执行通知书、调取社矫档案,了解其在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奖惩及请假等情况。

“我手上有个投资项目开工在即,预计可创造就业岗位700多个。现在疫情之下,就业形势严峻,我希望公司能正常运营,创造更大价值,承担起更多社会责任……”在与驻所检察官谈话时,廖某陈述了请假事由。

经核实,廖某在社矫期间表现良好,按时完成打卡与学习任务;其管理的多家公司也为地区经济发展持续贡献力量。

随后,该院承办检察官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对廖某的犯罪原因、类型、情节、现实表现以及外出风险等进行综合评估,认为其外出的社会危险性较小。

为进一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力企业发展,4月28日,该院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

会上,承办检察官对廖某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现实需要、外出社会危险性以及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相关政策进行释法说理。珞南街司法所负责人对廖某入矫以来表现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适用情况进行详细介绍。

“社区矫正对象申请126天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如何做到不脱管?”“外出期间,社区矫正对象如何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面对听证员对社区矫正机构日常监督管理措施的提问,珞南街司法所负责人表示会通过手机定位查询廖某位置,同时还会建立微信群对其进行动态关注。

最终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廖某能够遵守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其办理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请假审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听证会后,洪山区检察院结合对社矫工作的实际考察情况及听证员的意见、建议,依法向区社矫局送达检察建议,建议批准廖某提出的126天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同时建议该局下辖珞南街司法所根据不同社矫对象的情况制定“精准化”“人性化”的管理方案,确保矫正的质量和效果。

该区社矫局对检察机关开展同步监督,主动延伸检察服务,邀请听证员举行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专业意见建议表示赞同,并就进一步规范涉企社矫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审批、外出管理交换了意见。

“洪山区社区矫正人员数量众多,我们希望把涉企社矫对象监督作为切入点,加强与区社矫局的沟通,依法优化刑罚执行环节司法措施,确保涉企社矫对象‘出得去、管得住’,高效回应民营企业发展诉求,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作为”洪山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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