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发布警情通报,具体内容如下↓↓↓
5月27日,高某一、高某二驾驶长途客车行驶至连霍高速临潼服务区时,为逃避疫情防控检查,违规站外卸客,严重违反了西安市疫情防控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分别给予高某一、高某二拘留七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公安机关将对妨碍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希望道路客运、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能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认真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
责任编辑:张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