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观察 “矫正”近视治疗乱象需多方擦亮眼睛

日期:05-31
卫健委

青少年近视率居高不下的问题一直让人揪心,而庞大的“小眼镜”群体又催生出了旺盛的“摘眼镜”需求。儿童节临近之际,一些商家又开始主打治疗近视牌,频频推出针灸、护眼贴、治疗仪、3D训练……有些商品整套下来价格要1万余元。然而,据《法治日报》跟踪报道,一些家长花了大价钱,结果却是孩子的近视愈发严重了。

“孩子近视一贴就好”“不做手术一个月摘掉眼镜、百分百恢复视力”……为推销产品,商家打出了一系列诱人的广告。这些宣传可信吗?其实早在2019年,国家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等6部门就在《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在目前医疗技术条件下,近视不能治愈。而眼科专家给出的诊疗方案,也只是通过配戴眼镜或者激光手术等方式,使眼睛的矫正视力达到正常,其余辅助疗法不过是暂时缓解眼部疲劳。由此可见,上述广告带有明显的虚假性、欺骗性,严重违反了我国广告法的明文规定。欲除乱象,先正视听,建议市场监管部门针对矫正近视类广告开展集中梳理、排查,严厉查处近视矫正相关的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活动,同时针对家长等重点群体及时发布消费提示。

一些家长还反映,某些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表示,“治疗近视,不手术就不需要医师资格。”这就牵出了另一个问题:近视康复治疗到底是不是诊疗活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88条,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等活动。根据此条规定,若是有关机构、商家制造、售卖药物、针灸等产品为儿童“治疗”近视,其业务就应被归入诊疗范畴,也就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关人员也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但据报道,大量商家往往只管卖货,不问资质。针对这种情况,卫健委等监管部门应在行业管理领域定期开展走访排查与资质核实活动,及时堵住漏洞,并对违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此外,一些商家打着保健品的旗号,提供用于治疗近视的眼膏、器械,频繁游走在药品、保健品的边缘;还有一些商家甚至明目张胆甩出链接,在朋友圈、电商平台上售卖“三无”近视眼贴。其实,无论这些产品被定性为药品还是保健品,生产和销售均应经主管部门许可,并且具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为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相关标准,严格区分药品与保健品,将其纳入归口管理;而对售卖“三无”近视眼贴的行为,更应深挖根源、斩断背后利益链条。

治理近视康复治疗市场乱象是一项复杂工程,需从广告、诊疗、产品等多个环节严把关口,这就要求相关监管部门都把眼睛擦亮,不但要各司其职,更需加强沟通协作,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真正实现有效监管。而对于家长来说,其实最好的护眼良方不是高价诊疗,而是多陪孩子亲近自然、眺望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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