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通讯员梁高峰)“请问是检察院吗?我妈不要我了,我已经三天没有回家了。”5月23日10时,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接到了一个求助电话。检察官霍其婧立即询问孩子具体情况,发现他竟是该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殴打他的是他的父亲。
求助的孩子叫张某,父母离异,他由父亲抚养。因张某有不良行为,他的父亲为管教对其进行殴打,结果导致张某轻伤。张某自此不愿和父亲一同生活,独自去寻找母亲,但母亲不愿抚养他,致使张某在外流浪。
了解相关情况后,检察官立即让张某打车来检察院,并联系了相关职能部门,以期共同解决孩子面临的监护问题。共青团尧都区委副书记郑俊莉、尧都区教科局政教室心理健康家庭教育负责人茹艳云、解放路学校团委书记何丽丽以及孩子的班主任段老师先后赶到了尧都区检察院。
看着已经在外漂泊三天、灰头土脸的孩子,检察官帮他洗手洗脸、准备食物。当天下午,一场督促张某父母履行监护职责的协调会在尧都区检察院召开,被取保候审的张某父亲也来到现场。经过沟通交流和对父子二人的情绪疏导,张某父亲认真反思了自己与孩子的相处模式,并作出承诺,一定不会再打骂孩子。张某也与父亲冰释前嫌,表示愿意回家,好好生活。该院现场向孩子父亲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其改正自己的教育方式,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履行好自己的监护职责。
离开检察院前,孩子终于露出了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