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西新闻网报道,扶绥县纪委监委把制定“小微权力”清单作为推动清廉乡村建设切入点,在村(社区)集体“三资”管控、权力运行约束、基层有效监督、乡风文明传承等方面列明清单,并将清单印制发放到各村(社区)党支部。
我们常说“村干虽小,权力不少”,这从扶绥县梳理出的当地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中便可窥知一二——13大项39小项权力事项,涉及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村级采购和招投标、村级财务管理等方面。当地对于村级“小微权力”做到底数清楚,这基础的一步抓好了,那么就为下一步精准防控“微权力腐败”创造了良好条件,值得肯定。
近年来,各地高度重视搭建基层监督平台紧盯“小微权力”,创新举措不少,工作实效明显。例如,崇左市纪委监委在全市同步上线监督“一库通”智慧监管平台;又如,来宾市纪委监委贯通运用该市人大代表民生监督APP平台,联合督促,推动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再如,天等县纪委监委统筹调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建成“小微权力”监督队伍,等等。而不论采取何种监督形式,都离不开首先对“小微权力”知根知底。
客观而言,在长期的基层治理中,公共权力的种类、使用场景比较多,别说普通群众,就是相关干部对于基层“小微权力”都未必搞得非常清楚,这必然影响到正确使用权力。因此,把“小微权力”晒个透,一来有利于社会各界监督权力,二来也有利于相关干部掌握“小微权力”实际运行情况,做到合法用权、精准用权、审慎用权。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项工作虽然已经推动多年,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仍要继续抓细抓实。随着经济社会不断进步,不仅在基层农村,在各行各业同样出现了新的“小微权力”形态,这需要各地、各行业强化“权力清单”意识,丁是丁、卯是卯,搞清楚、弄明白,不因“小”而忽视,不因“微”而不管。只要把“小微权力”的底摸清楚、晒个透,那么防控工作自然会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