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日,随着红绸落下,陕西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掀开了陕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新篇章。
五年风雨兼程,五年步履坚定,五年激浊扬清。
五年来,陕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31395件,处分132268人。数据背后,折射出的是陕西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所激发的治理效能。五年来,陕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闯劲,以水滴石穿、绳锯木断的韧劲,坚定不移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行稳致远。
牵住“牛鼻子”
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长期以来,促使这些被赋予重要权力的“一把手”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难点。
“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有表现,民主生活会上与班子成员之间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做得还不够。这些问题的产生虽有客观原因,但主要还是我自己认识不到位,政治站位不高……”这是一名正厅级“一把手”在十三届陕西省纪委三次全会上述责述廉时的发言。陕西省纪委监委共组织21名党委(党组)书记在省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约谈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3.83万人次,督促“一把手”扛起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
在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中,陕西积极探索,在铜川市开展纪委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监督试点,创新监督方式和内容,探索建立党委、“一把手”、班子成员3张权责清单,给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同级党委的底气。针对管党治党责任协同发力不够问题,在宝鸡市、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改革试点,并将经验做法向全省推广。
在陕西,反腐利剑挥向“一把手”已成常态。
2021年9月,陕西省自然资源执法局原局长陶虎生接受审查调查;
2021年10月,原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何发理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2021年10月,陕西省体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姚金荣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
仅2021年一年,陕西省纪委监委处分县处级以上“一把手”221人。
久久为功方可善作善成。在对“一把手”腐败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如何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防患于未然”始终是陕西思考的重点。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必须明确监督重点,压实监督责任,细化监督措施,健全制度机制。
“省委‘一把手’每年至少同下级‘一把手’开展1次监督谈话并全覆盖;省纪委每年至少向省委常委班子成员通报1次其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
陕西省委近期出台《关于加强对省委“一把手”和省委常委班子成员监督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对省委“一把手”和省委常委班子成员的监督。《实施意见》聚焦省委“一把手”、省委常委班子成员、省纪委3个监督主体,“条目化”“清单化”梳理出37项重点任务,持续压实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监督责任,完善监督体系,进一步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提供依据及遵循。
陕西省纪委监委持续把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作为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巡视巡察的重中之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敷衍应付、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各级领导班子自觉接受监督、各级纪委敢于监督,切实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落到实处。
擦亮“探头”
以深化改革释放派驻监督新动能
“之前在某单位担任纪检组长时,个人的考核由驻在单位认定,工资也由驻在单位发放,工作时难免会有所顾忌。”谈起改革前的派驻监督工作,一位纪检监察干部道出了其中的无奈。
要让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充分发挥,就必须破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愿监督”的尴尬。
加强“派”的权威,是派驻监督“带电”“长牙”的关键。陕西省纪委监委强化对派驻机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形成约谈提醒、调研座谈、问题反馈、定期研判、清单督办五项机制,印发《派驻机构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实施办法》,连续3年召开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会议并进行考核测评,压实派驻机构监督责任。
与党政机关相比,金融企业具有管理层级多、网点分布广、从业人员数量大等特点。如何做好金融反腐和处置金融风险统筹衔接,强化金融领域监管和内部治理是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中必须面对的课题。陕西省撤销了7家省管金融企业内设纪委,改设派驻纪检监察组。
“派驻机构改革后,金融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由企业内设纪委改为派驻机构,接受省纪委监委统一领导,独立性加强了,监督的底气更足了。”提起此前配合省纪委监委查处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理事长杨建新、原副主任王旭明严重违纪违法案,陕西省纪委监委驻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感触颇深。
有的企业内控机制不健全,腐败现象频发;有的高校在基建、科研、招生等领域腐败多发……要补足省管企业、省属高校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短板,就必须增强其纪检监察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着眼于省管企业、省属高校数量较多且近年来腐败问题高发频发的实际,陕西省纪委监委迅速在29所省属高校、40家省管企业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纪委合署办公。
黄河湿地渭南合阳段。崔正博摄
与此同时,为有效解决党政机关派驻机构小而散、监督质量不高的问题,陕西省纪委监委将38家省级派驻机构整合为30家,对人员进行重新整合分配,人员力量得到增强。全省各级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61319件,立案17703件,处分17340人。
在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的同时,陕西省纪委监委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发挥协助引导推动功能,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制定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和会商机制实施办法,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四项机制,推动监督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
打好“组合拳”
联合办案让监督执纪有力有效
2021年5月28日,秦风网发布消息:陕西省城市经济学校原党委书记、校长张海花(正处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陕西省纪委监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经省监委、咸阳市监委指定管辖,咸阳市三原县监委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随后,一个“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迅速运转起来,打出了一套“组合拳”:省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全程指导、督办案件;三原县监委发挥统筹调度人员、场所方面的优势,与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办案人员一道分析难点、打通堵点。仅用37天,便查清了张海花涉嫌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基本事实。此案也成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以来,陕西开展“室组地”联合办案的又一次成功实践。
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而纪检监察室人手短缺怎么办?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经验欠缺怎么办?需要跨层级、跨地域、跨行业查办的违纪案件协调取证难怎么办?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怎么办?这些问题曾长期制约着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的质量和效率。
陕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强强联合,优化资源配置,接连啃下一块块“硬骨头”。
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原院长高碧奇案问题线索头绪多、涉及人员广,省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发挥全面统筹协调优势,驻省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联合西安市灞桥区监委对高碧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展开审查调查。在“室组地”联合审查调查的合力作用下,最终查出高碧奇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录用职工,利用高值医用耗材、医疗器械采购中的“潜规则”大肆收钱敛财等一系列违纪违法事实,使得证据链条快速闭合,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
在人手短缺的区县纪检监察机关,“室组地”联合办案、联动监督更显威力。在去年全省开展的停车收费、住房、教育等9大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中,咸阳市秦都区由纪检监察室牵头、派驻纪检监察组具体配合、街道纪工委共同参与,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专项督导,共发现问题线索23条。为整治停车收费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宝鸡市渭滨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联合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建局和渭滨交警大队等3家单位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区111个道路停车场、64个经营性停车场以及22个公益性停车场的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检查,发现问题和查办线索的能力明显增强。
针对黄龙县白马滩镇某村村民小组长利用职权将其父母纳入农村低保这一问题线索,黄龙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和白马滩镇纪委组成“室镇”机动调查组,对问题线索进行核查。调查过程中,第一纪检监察室利用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问题线索研判、谈话提纲制定、调查取证、谈话突破、性质认定等方面发挥作用。白马滩镇纪委则发挥属地优势,在违纪人员心理突破、寻找人员谈话等方面为调查组节省了大量时间,“室镇”优势互补极大提升了案件办理效率。
记者了解到,陕西省探索运用联动办案机制,推广“属人属地”联合办案模式,建立起对口联系监督检查室与派驻机构信息共享、共同研判政治生态、协作办案等系列工作机制,多次指导省级派驻机构与市县纪委监委联合办案,同时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办理指定管辖(移交)案件。
改革就像接力赛,必须一棒接着一棒跑。陕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促进制度优势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