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常州5月27日电(通讯员马骏)2021年12月29日,江苏省常州经开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罪依法对李某提起公诉。2022年2月17日,法院依法以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据了解,李某在某短视频平台看到关于非法监控他人生活的新闻。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李某便在网上搜索添加了一些监控设备“资源”分享群,按照群内“教程”和群友免费分享的用户名及密码,通过手机APP登录查看他人监控画面,还能实现回放、下载、调节摄像头角度等功能。
一开始,李某只是查看了一些公共场所的监控画面,但他渐渐觉得不过瘾,便开始与有着同样“爱好”的网友交换分享“资源”,又获取了一些位于更衣室、卧室等私密空间的摄像头账号,在手机上暗暗窥视他人的生活隐私。截至案发,李某手机中添加了共324个在线状态的监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