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泰州市委批准,泰州市纪委监委对泰州市原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顾弘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顾弘庆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规矩意识、纪法意识,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官商不分,违规收受礼金,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钱款、车辆;贪图私利,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利益;以权谋私,退而不休,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征地搬迁、工程项目承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顾弘庆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知耻、不知止,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顾弘庆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顾弘庆简历
顾弘庆,男,汉族,1954年11月出生,江苏泰兴人,大专学历,1971年1月参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1月起先后在泰兴砂轮厂、泰兴县泰兴镇政府等单位工作;1991年4月任泰兴县(市)泰兴镇副镇长;1994年3月任泰兴市泰兴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1996年1月任泰兴市泰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1998年2月任泰兴市泰兴镇党委书记、镇长;1999年1月任泰兴市泰兴镇党委书记;2001年3月任泰兴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02年11月任泰兴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2007年11月任泰州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2012年8月任泰州市卫生局党委书记;2013年2月任泰州市卫生局调研员;2014年11月退休。
(泰州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刘德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