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辽宁盖州市疫情防控形势,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经盖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决定:
自5月27日14时起,有序恢复盖州域内(不包括榜式堡镇、团甸镇、高屯镇、青石岭镇与卧龙泉镇北阳村、腰堡村)城乡公共交通营运。
营运车辆必须注册使用“营畅通”公共交通码,实行先验码、后乘车,对“健康码”或“行程码”异常的,拒绝提供服务并立即报告。倡导无接触支付方式,司乘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盖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将视具体情况动态调整,有序恢复公共交通服务。
(总台央视记者李承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