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跟踪骚扰防制法”6月上路

日期:05-27
台湾省警政署

中新网5月27日电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跟踪骚扰防制法”将于6月1日实施。台当局“警政署”26日表示,跟踪骚扰8种样态中,近半年的威胁和盯梢等案就占约30%,经盘点警力,增补近50%、143名家防官加入执法行列。

台“立法院”去年11月三读通过“跟踪骚扰防制法”,预计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实施前夕,内务主管部门26日上午也在行政机构院会报告“跟踪骚扰防制法施行工作整备情形”。

由于过往曾发生多起因过度追求而杀害被追求者的不幸事件,但因现行法制不足以防治性别暴力。台“警政署”防治组妇幼安全科长谢承甫表示,“跟骚法”的精神和要旨就是防止不幸事件发生和遏止再犯。

同时,要求公权力即时介入处理,因此订定相关保护措施,包括警察可以书面告诫、声请保护令,以及法院可以预防性羁押和视案情采取适当保护被害人措施等作为。

谢承甫指出,针对“跟骚法”明定跟踪骚扰的8种样态,全台各个警方单位近半年搜集“跟骚法”相关逾200个案例,发现前3名依序为“针对特定人为警告、威胁、嘲弄或怒骂等言语或动作”、“盯梢、守候等方式接近特定人住所”和“监视、观察或跟踪特定人行踪”,且前两者占总数比就多达3成。

谢承甫提到,为让前线执法人员更加熟稔执法,“警政署”及相关警察机关举办教育训练共计5117场次,宣教15万人次,训练重点盼促其掌握立法目的、构成要件及执行重点,以强化执法知能和专业能力,让案件能妥适处置,有效预防再犯。

此外,“警政署”也盘点警力,增加143名家防官、增幅近50%,目前相关妇幼工作警力已达436人。

台“跟骚法”明定跟踪骚扰有8种样态,包括盯梢、要求约会、网路骚扰、寄送文字影像或其他物品、妨害名誉、冒用个资订购货物等都纳入规范,且行为须与性或性别有关,足以影响受害者日常生活,违反者最高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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