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纪委监委对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原庭长钱志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钱志勇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审判职责;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判决、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钱志勇身为长期在人民法院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执法犯法、以案谋私,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执法活动,大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钱志勇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海南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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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