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区域因疫情管控,一些经营者借机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强化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截至5月24日,北京、上海、吉林3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0.74万人次,检查市场主体30.54万个次,对价格违法行为立案1358件,曝光价格违法典型案件260件,形成了有力震慑。
据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副局长张正明介绍,针对一些疫情重点地区部分民生商品价格波动情况,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监管。
连日来,市场监管总局统筹部署价格监管工作,发文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巡查,综合运用重点检查、提醒告诫、政策宣讲等方式,指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对因疫情突发导致供应紧张、价格上涨较快的生活必需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并协同相关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加强重要商品价格监测有利于增强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北京此轮疫情发生以来,市场监管总局立即启动价格监测日报制度,重点监测米面油、肉蛋菜等16种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对物美、永辉等8家大型超市,以及盒马鲜生、美团买菜等4家电商平台,每日报送的商品价格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同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健全完善监管规则,依法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上海、北京市场监管部门出台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指导意见,吉林省出台价格干预措施,为加强疫情期间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张正明介绍,此轮疫情期间,哄抬价格手段出现新变化,由于疫情重点地区采取管控措施,部分经营者利用物流配送资源短缺之机,大幅提高配送服务费,从而变相提高商品价格,获取高额利润。对此,市场监管部门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打击,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例如,上海某超市未提高蔬菜价格,但将原来每单15元左右的配送费大幅度调高为每单88元至188元,最高涨幅达10倍以上。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迅速行动,查实该超市违法行为属实,依法要求该超市向消费者退还多收价款,并对其处以违法所得5倍罚款。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李择闱介绍,疫情期间重要商品和生活物资保价保供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市场监管总局的重要政治任务。驻总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推进疫情防控监督的实践中,不断拓展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内容和方式,通过推动完善规则、督促带头执法、提醒把握尺度、共同用好舆情等方式,推动市场监管总局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取得较好成效。(记者黄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