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铁检:“小东西”放生记

日期:05-22

“小东西”放生记

通化铁检:“小东西”放生记

通化铁检:“小东西”放生记

晚饭时接到小姨视频电话,“喂,粒蛘啊,今天村里人送给我一只‘飞鸭’,是中午在江里下网捕鱼时挂住的,送给我补养身体,还有几斤小白鱼,都是江里的,周末带孩子回来吃饭吧,到时候给你炖着吃,你先看看它,活蹦乱跳的呢……”透过镜头,袋子里有一个像鸭子的“小东西”——灰扑扑的,比家养的鸭子小很多,一副不起眼的样子。袋子打开后,它惊恐地在里面使劲扑腾着。

“这是一只野鸭子吧?”

“是的,咱们这都叫飞鸭,上回咱们一块吃饭时你还说过,咱家这野生动物多,不能随便吃、随便打,还说涉嫌违法啥的,你看这个飞鸭咋整?总不能吃了吧?”

“小姨,我看它是个野鸭子,应该是国家保护动物,可不能吃。这样,你明天找个出租车帮我送到单位,回头我给你买些牛肉吃。”

挂断视频,还是有些不放心,又发送信息特意“强调”了两句——袋子要打开口子让它透透气,喂它点水……

满心惦记了一夜后,大早就赶到单位门口,查看小姨给我送来的“小东西”。打开袋口,一只棕褐色的小鸭子蜷缩在袋底,见到有人伸手进来,紧张地乱叫起来,并用嘴不断向伸进来的手上乱啄。一把按住后,在袋中简单查看一下,身体、翅膀和脚掌等部位没有受伤的迹象,心中不由松了口气。

之前第二检察部联合野生动物保护站开展过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对于这个“小东西”,他们应该能给出更为确切的信息。在第二检察部办公室,法警队长一眼就认出它是雌性野生绿头鸭,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所谓“三有”保护动物,是指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自然的精灵只有回归它原本的地方,才会绽放出真实的美丽。“小东西”重获新生可能是一个偶然,可若没有此前我们组织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没有与家人有意无意的普法教育,没有人性的善良,“小东西”的命运可想而知。

视频连线野生动物保护站站长,确认了它的身份和健康状态后,站长告诉我们,现在正是绿头鸭的孵化期,它又是一只母鸭子,建议我们把它在被抓住的地方放生,这样更有利于它能够顺利返回原来的巢穴,继续孵化自己的蛋。

为了尽快让“小东西”回家,当天下午,我与第二检察部的同事共同驱车三十多公里前往野鸭子被抓住的地方——五道江镇的江边浅滩。路上,同事们不时掀开装着“小东西”的纸箱盖子看看。也许是知道了我们正在送它回家,“小东西”并没有像先前一样又叫又扑腾,只是睁大一双眼睛,扑闪扑闪友善地望着我们。

来到江边的草坪上,技术员小张用双手小心地把“小东西”从箱子里捧出来。那一刻,它也许是有些害怕,或是看见了熟悉的地方,使劲地在小张的手里挣扎起来。感受着手里的焦急,小张嘴里念叨着“马上、马上”,三步并作两步,在江边双手向前一抛——“小东西”使劲扇动着翅膀,扑棱棱地直向江面飞去,盘旋半圈后落在江心。正在大家担心它是不是飞不动了的时候,它又从江心飞起,直向下游的远方飞去,一直消失在大家目送的视线中,大家兴奋起来,说:“这回它可真回家了。”

我们伫立在江边,久久没有离去。极目山川,风景如画。

(作者单位:通化铁路运输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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