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漳州5月19日电(通讯员张爱民)一女子以戴某“投资刷单、稳赚收益”等名义非法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近270万元,后又无法兑现,导致群众经济利益严重受损。近日,经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戴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2020年以来,戴某通过电子货币网络交流平台进行群聊,与陌生人互相加为好友,觉得有利可图后,以投资接单的名义拉好友加入群聊,建立多个“投资群”,并在群内及朋友圈发布投资平台刷单信息,并承诺按照投资金额及期限支付相应包赔收益,让人误以为稳赚不赔。
投资过程中,戴某一开始为了更好地吸引他人的投资,按约定支付投资人收益及归还部分本金,一段时间后,戴某便开始拆东墙补西墙,维系着她的投资链。据悉,戴某共吸收刘某等11人的投资款合计2682042元。
随着戴某投资的河南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手机APP平台关停等原因,戴某一再拖欠他人钱款,导致其再也吸收不到新的投资款,最终其投资链断裂,无法归还刘某等人本金共计1187246元,从而案发。经审理后,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