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巡察组,我盼了4年的土地流转费终于拿到手了!”不久前,平凉市崇信县锦屏镇李家沟村李家沟社梁大爷对电话回访的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高兴地说。
事情还要从去年4月份说起。4月21日,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锦屏镇开展常规巡察,并对部分村社开展延伸巡察。5月18日,巡察组在进村入户走访时,一位大爷找到了巡察组。
“我有问题想反映,可不知道给你们说行不行啊?”
“大爷,没问题,巡察组就是给咱老百姓解决问题的。”巡察组关组长急忙上前搭话。
“2015年3月,我们社长找到我说,有客商想流转我家的地种植苹果,每亩每年500元。后来我就与村集体还有承包商签了土地流转协议,将2.8亩地流转了出去。前两年还按时给流转费,后来说苹果效益不好,2018年之后就再没有音信了……”大爷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巡察组经过商议,找到现任村干部了解情况。
“这个事情是真的。当时村里联系流转了30多户村民的土地种果树。后来,因为效益不好,承包商说没有钱,2019年以后流转费就一直没给。”时任村支书说,“我当选村支书后,也多次找到承包商做工作,要求兑现流转费,但一直没有结果。”
“老人说2018年之后没收到流转费,而村干部却说2019年以后的钱没有给,难道是老人记错了,可是老人存折上确实没有收到2018年的流转费……”巡察组干部敏锐地察觉到这背后可能存在其他问题。
经过走访,巡察组发现只有部分村民2018年的流转费未兑现,都集中在李家沟村李家沟社,巡察组顺藤摸瓜,通过多方查证对比,发现村干部有违纪问题。
原来,承包商将2018年土地流转费资金兑现给村委会,李家沟村离任村文书将2017年12月30日资金兑付花名册复印后修改为2018年3月30日资金兑付花名册,并将土地流转费占为己有。
随后,巡察组将这条“意外收获”的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最终,离任村文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7990元违纪资金全部追缴。
“这件事情还没有彻底解决,群众还有3年的流转费未兑现,我们把承包商、包村领导和村干部都请来,一起讨论解决办法。”关组长建议。
“我想办法筹集7万元,先支付2019和2020年度的土地流转费,剩余的流转费明年6月份之前一定还清。”在听了巡察组讲解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后,承包商现场主动作出承诺。
3天后,承包商筹集齐7万元兑付给了村民。目前,土地流转费已全部兑付完毕。(供稿代永涛编辑张莉)